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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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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境内的辽⾦古城遗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境内的辽⾦古城遗址 节选⾃《乌兰察布史》 乌兰察布地区发现有辽⾦辽朝时期古城址10多座,辽⾦时期古墓葬20多座。五代时期墓葬2座,辽⾦时期村落遗址在全市⼤部分地区均有分布。 淤泥滩古城遗址,位于凉城县麦胡图镇淤泥滩村城⼘⼦,紧靠岱海东北边缘。古城为长⽅形,东西504⽶,南北323⽶。四⾯城墙,中间开门,各门均有瓮城,四周有⾓楼遗迹。古城中遗物有黄⽩⾊铁锈花粗釉瓷⽚,反⾯布纹素⽡及沟纹砖,发现有三彩碟、酱釉鸡腿瓶、瓷狗等,出⼟有⼈形陶砚、铁犁铧和⼤定通宝、皇宋通宝、咸平元宝等古钱币。被专家考定为辽朝时宣德县和⾦朝时宣宁县县城古城遗址,直到元朝时继续沿袭,仍为宣宁县县城。 马莲滩古城遗址,位于凉城县六苏⽊镇马莲滩和胜庄西北约500⽶处。古城为长⽅形,东西长约370⽶,南北宽约300⽶。出⼟⽂物有⽯磨盘、车架⼦、铜流星、铁⼑及治平通宝、熙宁元宝、元丰通宝、⾄和元宝、元符通宝等北宋钱币。古城内定窑⽩瓷⽚较多,存有⽯柱基础及砖、⽡⽚很多。距古城西南约1公⾥有凸出地⾯的⾼⼤⼟堆,可能是与古城有关的古墓群,发现有鎏⾦帽饰及铜带钩等殉葬品。属于辽朝什么城址,待考。 芦家营古城遗址,位于兴和县芦家营村1.5公⾥处。古城有曾被洪⽔及泥⼟掩埋的痕迹,城墙遗迹不明显。城内出⼟了⼤量的辽朝典型的粗绳纹青砖,还出⼟⽩瓷⼤罐,属宋朝时的粗瓷罐,和辽属于同⼀个时期。在古城周围发现有辽代窖藏⼀处,藏有完整的餐具17件,具有少数民族特⾊。铜釜、铜勺、铜筷制作精美,铜勺⼤⼩成套,推测⾮王爷不可使⽤,经专家鉴定是典型的辽朝时期制品。该古城为辽朝时期的古城遗址,有的历史学者推断该城址为五代时的长青镇,辽朝升为长青县的县城遗址,但多数历史专家认为长青镇遗址应在明长城以南,治今⼭西阳⾼县⽩登镇。 ⼟城⼦古城遗址,位于商都县城东北10公⾥处的西坊⼦境内。古城⾯积30万平⽅⽶,西⾼东低依势筑成,城墙为⼟质夯筑,底宽9⽶,每隔50⽶筑马⾯1个,设南北两个城门,城西有庙址⼀处。城内有隆起的⼟堆,应是倒塌的建筑物。经打探,⽂化层达20—100厘⽶,根据出⼟⽂物判定该古城为辽朝时期古城遗址。 ⼤⼟城⼦古城遗址,位于商都县西井⼦乡驻地东南10公⾥处。建筑⾯积为56万平⽅⽶,该古城四周城墙清晰可见,城墙仅残⾼1—1.5⽶,在城西北⾓4⽶深处留下了灰堆,城西1.5⽶深处发现⽔井和井台。⽂物考古部门推断为辽⾦时期古城遗址。此外在商都县的四台坊⼦乡公主城、⼗⼋顷⼩城⼦、⼤拉⼦乡⼟城⼦、⼆道洼乡⼤围⼦、⼋股地乡古城⼦也分别发现有辽、⾦时期古城遗址,元朝继续延⽤。 ⼤⼟城古城遗址,位于察右前旗煤窑乡⼤⼟城村。城池座北向南,呈长⽅形,东西720⽶,南北821⽶。北城墙和东城墙较为完整,北城墙上有6个马⾯,东城上有2个马⾯,城门设在东、西两墙墙体偏南部位,东西两个城门对称,均宽为22⽶。全城有⾓楼4个。东北城墙残⾼2.5⽶,宽24⽶;西城墙残长23⽶,宽11⽶;北城墙夯层共22层,最厚层8—12厘⽶。从整个城墙的马⾯看,马⾯的中距不等。城的偏西南有⼀处长50⽶,宽25⽶的房屋基础,城内其他处均未发现古建筑基础及遗物。据⽂物考古部门推断为⾦朝时期的古城遗址。 台基庙城⼘⼦古城遗址,位于兴和县台基庙乡1公⾥处的城⼘⼦。城周约4⾥,呈正⽅形。东城墙遗迹明显,残⾼1⽶,城内现已成为农⽥。古城背坡⾯川,后河⽔从西北流向东南。古城内出⼟⽂物有⾦代铜镜、⿊釉瓷罐和⾦朝古钱币等,在古城南的农⽥中出⼟了⾦朝“承安宝货⼀两半”银锭⼀个,属银币中的珍品,为国家⼀级⽂物,被中国⼈民银⾏古钱币博物馆征集收藏。该古城出⼟的⽂物属⾦朝的占三分之⼆,属元朝的占三分之⼀。据⽂物考古部门考定为⾦朝的威宁县县城遗址,是在⾦初新城镇的基础上扩建⽽成,属抚州,为元朝时所沿⽤。 城圪塔古城遗址,位于兴和县北部五⼀乡北15公⾥处的⼤圪塔村,距该村西北1公⾥。城迹可辨,城中有⾦朝时的碑碣,已遗失,为⾦朝时期的古城遗址。 关于辽⾦时期的村落遗址,遍布乌兰察布市境内⼤部分地区。特别是在2008年1⽉,内蒙古⽂物考古研究所对凉城县古城梁村和半坡村附近两处辽⾦时期村落遗址进⾏发掘中,清理房址4处、灰坑47处、⽔井1座,发掘⾯积2400多平⽅⽶。出⼟遗物中,陶器多为辽⾦时期器物,包括瓮、罐、盆、碗等;瓷器种类繁多,窑⼝有浙江龙泉窑、陕西耀州窑、河南钧窑和本地产粗瓷;还出⼟了⽯器、⾻器、铁器、筒⽡、板⽡、⽡当等⼤量建筑构件以及马、⽜、⽺、猪、狗等动物⾻骼。可见辽⾦时期该地区⼿⼯业和商业的发展状况。 榆树湾村落遗址,位于集宁区马莲渠乡榆树湾,发现于1996年5⽉。遗址北依⼭丘,东、南、西三⾯地势平坦,视野开阔,北⾼南低。遗址东西宽100⽶,南北长200⽶。在遗址内考古⼯作者清理灰坑遗迹8个,其平⾯多为圆形,个别为不规则形,遗址地层由表⼟向下分三层,厚约80—100厘⽶。出⼟⽂物有陶器、瓷器、少量古钱币、铁器和⽯器。其时代特征⽐较明显,与北⽅辽、⾦时期多数遗址出⼟⽂物相同相近。⽽钱币以北宋“景德元宝”、“祥符元宝”、“元丰通宝”为主。⽂物考古部门推断为辽朝晚期⾄⾦朝早期的村落遗址。 ⽯门⼝村落遗址,位于察右后旗⽯门⼝乡杨上⼭村南的坡地上,1999年3⽉30⽇⽂物普查时发现,同年7⽉进⾏发掘。遗址总⾯积6000平⽅⽶,发掘⾯积270平⽅⽶。遗迹主要是灰坑,共发现28座,另有灰沟1条。灰坑内主要是草⽊灰烬和烧焦的动物⾻胳。在灰坑南部出⼟有陶、瓷、⾻、铜、铁器和少量的玻璃类装饰品。其中瓷器数量较多,以粗⽩瓷为主,⿊釉、⾖青釉器具次之,定窑瓷器和⼭西霍州窑瓷器较少。可复原成器物的有37件,包括碗、盘、盏、罐、器盖、钵、碟7种。出⼟的陶器数量仅次于瓷器,特别是陶⽚数量较多。陶器均为泥质灰陶,以素⾯为主,少量有弦纹,器形有罐、盆、纺轮和陶算等,共计16件。另外还有铁环、铁钉3件,有⾻梳、⾻簪、⾻制长把刷各1件,有铜簪2个,⽿环1件,钱币16枚,均为北宋钱币。从发掘情况分析,⽯门⼝村落遗址⾯积较⼤,各种遗迹、遗物较为丰富;⽽遗址⽂化堆积较薄,具此推断⼈类活动的年代较短。经⽂物考古部门认定为⾦朝晚期的村落遗址。 从辽⾦时期的古城遗址和村落遗址可反映出当时采取“因俗⽽治”的政策,在城镇的周围主要发展农业,城镇中设⽴作坊,发展⼿⼯业和商业。另在今丰镇市内⼩元⼭侧,于1115年(天庆五年)建有⼩祠(⾦龙⼤王祠)⼀座,更说明其时宗教的存在,同时体现了建筑业发展⽔平的提⾼。 乌兰察布市境内发掘⼤型辽⾦时期古墓葬有: ⽔泉五代墓,位于凉城县永兴镇⽔泉村西约1公⾥的蒙古哈达⼭南坡的林地内。2008年5—8⽉,内蒙古⽂物考古研究所发掘出五代时期两座墓葬。两座墓葬东西并排分布,墓向均向北,墓道平⾯呈前宽后窄的梯形,斜壁,两墓葬式均为仰⾝直肢葬,⼫⾻保存极为完好。根据墓葬结构、随葬品形制以及⼈⾻性别鉴定,推测应为夫妻异⽳合葬墓。其中⼥性墓分布于东侧,随葬品有陶罐、铁輨、铁剪、长柄灯、银⼿镯、银⽿环、玛瑙坠、玛瑙管、玛瑙珠等20余件;并且在墓道填⼟中殉牲1具整⽺、1⽺头和若⼲⽺肢⾻,⽽在棺内西北⾓殉牲1具肋⾻和脊⾻。另⼀座男性墓随葬有瓷瓶、马具、⼸箭、蹀躞带、⾦⽿环、漆器、⽟⽯玛瑙制品等80余件,并且保存有部分⽪⾰、纺织品的残余;此外该墓棺中殉牲1⽺头,在左侧脚龛中放置1具肋⾻和脊⾻。 前海⼦村辽墓,位于商都县⼗⼋顷乡前海⼦村,墓葬年代应属辽圣宗前后。该墓葬为⽯砌园形穹窿顶墓,由墓室、墓门、墓道三部分组成。墓室均⽤⾃然⽯块垒砌,平⾯呈圆形。从墓底向上1.5⽶处开始起券,渐成穹窿形顶。墓室后部置长2.9⽶、宽1.1⽶、⾼0.65⽶的⽯棺1具,棺内葬⼥⼫⾻⼀具,⼫具表⾯覆盖丝织品⼀块,棺内随葬有铜镜、串珠、贝壳、⼔⾸、铁剪、熨⽃等。墓内随葬品主要分布在西北部,⽊制供桌上有瓷碗4件,此外,还有⽟盅、黄釉盘、陶壶、⽜腿瓶、⽊盆、铁钉等。 尖⼭⼦辽墓,位于兴和县⼆台乡尖⼭村西北⼭梁上,从墓葬结构和随葬品分析,该墓葬为辽代中、晚期契丹之墓。墓葬墓室作⼋⾓仿⽊穹窿顶结构,平⾯直径3.09⽶,边长平均1.25⽶,⾼3.03⽶,在墓室的东西两壁有形式相同的砖雕格⼦花窗。在墓室的转⾓处⽤砖砌有仿⽊结构的柱头⽃拱,间施⼋组补间⽃拱,⽃拱形式相同,均为⼀⽃三升式。墓室地⾯⽤长36.5厘⽶、宽17厘⽶、厚6厘⽶的灰⾊沟纹砖铺砌。⼫床位于后半部,上置男⼥⼫各⼀具,⼥⼫⾝穿铜丝⽹络和丝织品、男⼫⾝佩铁剑。墓门作拱洞形。墓门之外为甬道,⽤沟纹砖券砌券顶⾼130厘⽶,进深114厘⽶、宽80厘⽶。墓道呈斜坡分段阶段梯式,近甬道处略宽,墓道长13.9⽶。墓内出⼟遗物有:⼩⼝双唇葫芦瓶、⽩瓷盂、⾻⽛刷柄、⾻笄和铜丝⽹络。在清理该墓葬中发现⼫床外⾯有加宽迹像,说明该墓葬经过⼆次葬。 豪⽋营辽墓,位于察右前旗固尔班乡豪⽋营村湾⼦⼭内,座落在⼀处盆地的西北侧,背⼭⾯沟之处。其墓室结构多样,有砖室墓3座,⽯室墓5座,⼟洞墓1座,⼟坑墓1座。其中6号墓因出⼟完整契丹⼥⼫1具⽽最为著名。该墓葬平⾯呈不规则⼋边形,为⽯券叠砌钻尖式。由墓室、墓门、甬道、墓道四部分构成。墓室平⾯南北长2.12⽶,东西长2.2⽶,墓底⾄墓顶⾼2.26⽶;墓壁均为加⼯过的⽯料券砌,墓室地⾯均⽤灰⾊沟纹砖铺砌,后半部砌成⼫床。⼫床平⾯呈梯形,⼫床之上置完整的契丹⼥⼫1具,⼥⼫⾝穿铜丝洛,头戴鎏⾦⾯具,仰⾝侧卧。墓室地⾯置有⽊制供桌和随葬品,随葬品有瓷器等物。豪⽋营墓地特别是契丹⼥⼫的出⼟,是中国辽朝考古的重⼤发现,更对研究辽朝的丧葬习俗、服饰、发型、⼫体保存等⽅⾯有着⼗分重要的研究价值。 忽洞坝辽墓,1980年春,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碌碡坪乡忽洞坝村发现⼀座被⽔冲毁后的辽朝墓葬,残留下的⽂物有100余件。其中有⾦环2件,银器5件、铜器86件、铁器28件、⾻器22件,还有各⾊珠饰24粒,⽯器和陶器各1件。铜、铁器中以马衔、马蹬和马鞍饰件最多,还有残铁剑柄、铁斧、铁箭头等。坟墓的主⼈⽣前可能是⼀位以鞍马为⽣、出⼊战场的武将。其中3件银杯中有2件为⽠棱式,1件为柳⽃式。⽠棱式银杯,敞⼝直腹,平底⽆圈⾜,外形为⽠棱形,素⾯⽆纹饰,系⽤银⽚锤打⽽成,⼝径7.5厘⽶,胎厚0.1厘⽶,⾼6厘⽶。柳⽃式银杯,造型逼真,完全如同⼀只柳条编成的⼩笸箩。⼝沿⼀圈仿⽊⽽成,上饰道道绳纹,犹如缝制的接⼝处;杯⾝外壁,锤打成柳⽃纹样,维妙维肖。直⼝微侈,平底,⼝径13.5厘⽶,壁厚0.1厘⽶,⾼6厘⽶。这3件银杯应为造型别致的酒具。柳⽃式银杯与⾚峰巴林右旗辽朝墓葬出⼟的形制完全⼀样。22件⾻器中,其中有20件为象⽛加⼯磨制⽽成,为古代的计算⼯具算筹,这是在北⽅游牧民族墓葬中的⾸次发现,是异常珍贵的⽂物。算筹⼀般多⽤⽵料制做,⽽⽤象⽛制做者极为罕见。这套象⽛算筹,均为细长⽅形,有如⽅形细筷,只是两头稍细,中间略粗。其中七根长11厘⽶,粗0.4厘⽶,五根长12厘⽶,粗0.5厘⽶,⼋根长13厘⽶,粗0.4厘⽶。 郭家三号辽墓,1988年秋,在丰镇市永善庄郭家三号村的⼀座被⽔毁的辽代墓葬中出⼟⼀件辽代⾦花银碗和4件银带銙,此外还有陶、瓷器等。银碗为荷叶状四曲形花式⼝,碗体腹部也分为四瓣,内如荷叶之叶茎凸起;碗底圈⾜⾥⼩外⼤,与碗⼝对应,也略呈四曲花形。碗体造型美观,⼝直径22.3厘⽶,⾼7厘⽶,重424克,含银量为95%。银碗外壁素⾯,内壁錾刻有精美的花鸟纹饰。纹饰分底、中、⼝三层。碗底正中錾刻阴线鸳鸯⼀双,雌前雄后,造型逼真。全⾝⽻翼,条分缕析,形象⽣动,活灵活现。雌雄趾⽖,各站⽴在⼀朵盛开的圆形花朵上。鸳鸯四周满布⼤体形态对称的花枝,疏密有致;花枝间的空隙以珍珠纹填充,状若粼粼⽔波。主体花纹周边圈⼀圆⼆⽅连续图案,内为⽻状花瓣,外为拉不断。碗壁中部依⼝沿弧曲,等分为四瓣,每瓣正中錾刻团窠花卉⼀组,造型别致,⼤⼩相宜,花分两种,交替排列,互相对称,遥遥呼应。银碗⼝沿錾刻⼀圆⼆⽅连续扇⾯形花纹图样,上下相对,交错排列,扇纹之间的空隙,以珍珠纹填充,状若盘曲的游龙。在四条叶茎的上下两端,即⼝沿纹饰与底部花样各向上下相对突出⼀组纹样,使底、中、⼝三层花纹构成了⼀个有机的整体,布局谨严,疏密适当,繁缛华丽,典雅端庄。碗⾊银⽩,花饰鎏⾦。如此精湛的⼯艺造型异常珍贵罕见。出⼟的银带銙为正⽅形,边长4.5厘⽶,厚0.8厘⽶,重49.9克,含银量80%。銙⾯正中铸⼀浮雕瑞兽,昂⾸扬尾,威武雄壮,四蹄蹬开,状若⾏⾛。瑞兽周围饰以六出柳叶纹,叶间以珍珠纹填充。瑞兽下留有长条形眼,即蹀躞带上垂挂“佩⼑、⼑⼦、磨⽯、契苾真、哕厥、针筒、⽕⽯袋”等七件物品地⽅。蹀躞带是北⽅游牧民族的⼀种⽪⾰腰带,上缀⾦属或其它质地精美的带銙,辽朝的契丹族也喜欢系蹀躞带,银带銙也就是辽朝蹀躞带上的遗物。 此外,在兴和县三瑞⾥西北的⼆⼗号村东沟旁,发现有辽朝时期墓葬1处,墓⽳呈六边形,⽤⽯条砌成,出⼟⾼颈灰陶罐2个。1991年在商都县的⾼勿素乡南梁、⽔泉梁等村发现辽朝时期墓葬10多处,出⼟陶壶1件,辽⽩瓷碗1个,辽三彩钵1个,辽⽩瓷盘1个,⼩⽩瓷碗1个,玛瑙珠1粒(为死者⼝中含物)。在丰镇市新营⼦九墩沟发现辽朝中晚期古墓1座,墓葬为砖券圆形穹顶墓室,⽕葬⽯棺墓,有彩绘⼈物壁画。出⼟的⽂物有陶瓷器碟、盆、罐、⽯对⾅、⽯勺等;其中⼀荷花莲叶印花⽩瓷柱和⼀形制特殊如漏⽃状的陶质器⽫最为珍贵,其名称和⽤途有待进⼀步考证,⼀⽊桌、⼆⽊椅均已毁坏。1976年在化德县肚脐⼭⼭阳脚的六⼗顷长流⽔沟发现六边形⽊墓⼀座,墓室均由20厘⽶左右的⽅⽊围成。曾出⼟有丝织品、⾸饰、烟具、铜镜和陶器等陪葬品,可惜已散失或被毁。⼫体⽤铜丝⽹络包裹,是辽朝时期契丹民族的典型葬习。在化德县⼟城⼦沙河湾发现古墓葬1座,为辽朝墓葬,出⼟陶罐2个。1988年在化德县的德包图录义清理古墓葬1座,墓室⽤砖砌成,⾼2⽶,长2⽶,宽1.6⽶,墓内发现⽛刷⾻柄、陶罐残⽚。推断为⾦朝时期的墓葬。 ⾦朝⽯头⼈墓葬,内蒙古考古⼯作者在乌兰察布市的四⼦王旗红格尔地区发掘了⼀些⽯头⼈墓,⽯头⼈墓指墓表有⽤⽯头雕刻的近似⼈形的⽯头⼈⽽得名,根据出⼟物判断,为⾦朝时的墓葬,应与活动于这⼀地的北⽅游牧民族有关。 ==石器时期的乌兰察布== 陈列在乌兰察布民俗博物馆内的石器 ===◎旧石器时期的文化=== 在乌兰察布这块土地上,远古时期就有人类的迁徙活动,是远古人类生存和生活的发祥地之一。 与其相邻的呼和浩特市东北郊区保合少乡的大窑村南山山里,发现了举世瞩目的旧石器制造场,经多次调查发掘,确定为距今约七、八十万年左右,属旧石器早、中、晚三个时期的远古人类大型石器制造场,被考古界命名为“大窑文化”。 在大窑旧石器制造场东的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境内的灰腾梁上,有二处旧石器制造场:一处为卓资县火石沟里石器制造场,位于十八台镇所在地东北约2.5公里处,即火石沟里南元圪垛山上。石器制造场北为东西向沟谷,隔沟与火石沟里村相望,东西为沟谷的延伸部分。石器制造场遗址地表暴露有少量石镞,在遗址地表采集遗物有石镞7件,每件都有明显的打击面点;另一处为卓资县福生庄坤兑沟旧石器制造场,位于福生庄村西南约2公里处,石器场在一较短的山间沟谷西侧的山丘上,顶部坡度较大,底部呈台地,北有大黑河,东、南均为山丘。文化层厚90厘米,土色灰黄,出土了大量石器,有刮削器、砍砸器、尖状器、石斧、石夯锤等,遗址地表也暴露有大量石片、石镞和石核等,石质坚硬,有乳白色、灰色、紫色等,石镞有明显的打击点,石片均为石镞打击层分成的碎片。还有一处是位于阴山北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境内的红格尔苏木。这三处旧石器制造场打制的石器与加工石器的方法都与大窑旧石器制造场相似,主要以各种形状的刮削器为主,其次为砍砸器、尖状器和石核等。刮削器较小,主要用于削木棒和兽皮;砍砸器较大,主要用于砍砸树木、劈柴和制作狩猎用的木棒等;尖状器主要用于割剥兽皮,因此所用石料硬度大,刀刃部非常锋利。 以上三处石器制造场距今约一万年左右,说明在一万年左右就有人类在今乌兰察布地区活动,他们已懂得开采制作经济生活所必需的工具——粗糙的打制石器。当时在这里生息、劳作、繁衍的人类,过着以狩猎、采集为主的原始生活。因而,由此拉开了乌兰察布地区人类文明的帷幕。 此外,还在乌兰察布市灰腾梁北的察右中旗和察右后旗境内,发现了距今七、八千年的细石器文化遗址。这些遗址在两个旗境内分布广泛,这种细小石器都是用燧石、石髓、玛瑙、石英等原料打制琢磨而成,发现有石镞、石叶、石钻、石核、刮削器、尖状器和小石片等。器形不同,颜色也有红、黄、绿、白、黑等区别。大的三、四厘米长,小的仅有指甲盖大小,散布在沙滩或草地里。这种草原细石器文化,是介于旧石器与新石器时代之间,属于中石器时代的产物。 在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大义发泉细石器遗址,已经过正式考古发掘,认为是中石器时期或早期新石器时期的遗存,而察右后旗白音查干乡娜仁格日勒细石器遗址,则是一处单纯的细石器遗址,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因此,细石器文化是一种伴随着狩猎和游牧而产生的独特的生产、生活用具。说明当时今乌兰察布地区生态环境较好,“草木茂盛,多禽兽”,气候适宜,当时的原始居民已经开始发展畜牧业,并兼营渔猎经济。 饲养牧畜和皮革加工,不需要复杂的生产工具,所以乌兰察布地区的草原细石器文化延续很长时间。人们用弓箭保护牧群,以石刀、刮削器和石片制取兽皮,并对兽皮进行加工。由此可知,生活在今乌兰察布这块土地上的居民们,在长期从事狩猎的基础上,创造出了草原细石器文化,在距今七、八千年前就逐渐揭开了原始游牧文明的序幕。 ===◎新石器时期的文化=== 在新石器时期,乌兰察布市境内发现有石虎山后冈一期文化,仰韶文化王墓山类型、庙子沟文化和老虎山文化等古人类遗址。主要发掘于乌兰察布市的凉城县环岱海周围以及商都县和察右前旗境内。其中整个环岱海新石器时期古人类文化遗址群和察右前旗的庙子沟遗址,在2001年6月被列为第三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从考古发掘证明在距今5000年左右,整个今乌兰察布市境内,都已有人类活动。 ====(一)石虎山后冈一期文化==== 据考古发掘的情况看,凉城境内在距今为6530—6440年,有太行山东侧以鼎和小口双耳鼓腹罐为代表的后冈一期文化人群经张家口地区西进,在凉城岱海地区安家落户形成聚落,其物质文化称为石虎山后冈一期文化。 石虎山早期发掘遗迹主要有房址和灰坑,另外有残墓一座。房屋为半地穴式,有土炕,地面铺一层白色黏土。近门道处挖一圆形坑灶,有的只有地面灶。这种房屋复原起来应是方锥体式建筑。灰坑有方形、长方形、椭圆形和不规则形4种。当时村落较小,有二十几户人家,百口人左右。房址不够规整,略显成排排列。陶器以夹砂陶占多数。陶器的类型有圆底釜、鼎、红顶钵、小口双耳壶、盆、碗、罐和勺等。 而石虎山晚期为一环壕聚落,房址的建筑方法和形制与早期相同,但出现了石块叠起的坑灶。陶器在夹砂陶中以红陶为主,绳纹夹砂釜占多数,其次是钵、盆、釜形鼎、小口瓶、碗、器盖和勺等。出土的大量动物骨骼中,有较多大型动物,如野牛、马鹿、狍等,也有鱼、蚌和鸟类,说明渔猎经济仍占相当大的比重。其中猪、狗骨骼的发现,说明当时已有了家畜饲养业。从石虎山早期遗址的情况来看,文化内涵单一,晚期的特征显示了后冈一期文化与半坡类型文化的融合。 属于这一时期的遗址还有风旋卜子二号遗址,所处时代大约为后冈一期至庙子沟文化阶段。该遗址位于商都县最北端的章毛勿素乡,在乡政府北3公里处,遗址呈不规则多边形,面积4万平方米。遗址散布大量的燧石、兽骨,兽骨破碎程度较大。剥形地表中部有红烧土圆形灶,可能是房屋遗址,但型制不清。 出土石器以细石器为主,也有少量的小型石器,细石器均以各色玛瑙石、燧石为原料压制而成,加工较精细,有石镞、刮削器、石核及石片;小型石器以打制为主,磨制的较少,有刀、斧及网坠等。陶器以夹砂褐陶为主,泥质红陶次之,均为手工制作。多素面纹饰有绳纹,凸弦纹,刻划叶脉纹、网络纹、压印纹。也有少量彩陶,彩陶均为黑彩,有宽带纹和三角弧线纹。器物有钵、折沿罐、偧口罐、盘口罐、斜口罐、筒形罐等。另外,在化德县、丰镇市、四子王旗等地亦发现这时期的新石器文化遗址。 ====(二)仰韶文化王墓山类型==== 具有典型代表的仰韶文化王墓山类型遗址,是起源于华山脚下的半坡——庙底沟类型文化人群来到乌兰察布南部地区留下的遗址,其代表性器物是重唇口尖底瓶和变形鱼纹盆。经大面积发掘,凉城王墓山坡下遗址,代表了这一时期文化类型的社会水平,故称之为仰韶文化王墓山类型。发现的遗址包括:沙石滩、兰麻窑、狐子山、王墓山坡下、王墓山坡中、王墓山坡上、大坡、东滩、红台坡(上、下)、黄土坡、平顶山、砚王沟、五龙山、东七号等16处。分布于岱海西、岱海南岸及岱海东部。在发掘和清理的其中5个遗址中,面积近3000平方米。发掘和清理房址41座,灰坑43个,灰沟4条,环壕1处。探查出房址14座,墓葬一处,出土陶器508件,石器160件,骨角器8件,玉器和玉料5件。距今为6000年前后的王墓山坡下遗址,为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遗存的典型代表。发现布局有序较完整的聚落遗址,房屋为竖穴,房屋地面垫有黄花土,连同墙壁抹有一层细泥,经烧烤后坚硬平滑。挖有长方形或圆形坑灶,四周有高出地面的土坎,底和壁抹有一层草拌泥。有火种坑,门道多狭长呈斜坡状,有的还设有一、二级台阶,门向均朝西南。出土的陶器以泥质陶占多数,此外是夹砂陶和少量砂质陶,陶色以红陶和红褐陶为主,并发现有灰陶。陶器种类有重唇口尖底瓶、宽带黑彩大圜底钵、直口和敛口彩陶钵、卷沿曲腹盆、弦纹加绳纹铁轨式口沿夹砂罐、绳纹敛口大瓮、器盖和火种炉等。这一时期的遗存和石虎山类型遗存毫无承袭关系。 王墓山坡中、坡上遗址,为海生不浪文化遗存,分为早晚两期。早期遗存以坡中遗址为代表,遗址的面积较小,文化层堆积较薄,遗址外围有椭圆形壕沟环绕。房址为半地穴式,平面形状以方形为主,门向东。地面用白色黏土铺垫,平整坚硬,墙壁直接挖在生黄土内,外抹白泥。圆形坑灶居中,周壁每面亦抹一层白泥,在灶后出现了浅坑式附灶。陶器以夹砂陶为主,陶器的器形以筒形罐最多,其次是浅纹、近似浅纹和细绳纹筒式罐碎片,彩陶的数量不多。陶器的器物组合以小口双耳鼓腹钵、敛口钵、直口折腹钵为一个组合,反映了红山文化系统和大司空类型文化系统的融合情况。 晚期遗存以王墓山坡上遗址为代表,距今5500—5000年,文化层堆积较厚,属小型村落遗址。房址为圆角方形浅穴式,时间较早的门向西,时间较晚的门向南,房屋形制较规范,屋内居住面用灰白色黏土铺垫,坚硬平整。房内居中有一圆形坑灶,坑壁及底均抹一层草拌泥,坑灶之后多设有附灶。有的在房屋后壁及一角挖一个袋状窑穴,用以储存物品。还有一种硬山顶式两面坡的大房址,有加长的门道,两侧分布有对称的柱洞,应是一种带门斗的建筑。门道内左右两侧还设有窑穴,并摆放有陶器,开始向双间房屋发展。陶器有泥质陶、夹砂陶和砂质陶三种,以前两种为主。陶器的颜色中灰陶占绝大多数,褐陶次之,其他橙黄、橙红、黑陶和红陶都很少。陶器的纹饰除素面外,绳纹成了主要的纹饰。并有少量的蓝纹和方格纹,彩陶已接近于消失。器形以偧沿夹砂罐为主,作为炊具。小口双耳鼓腹罐和钵仍是流行的器物,还有敛口瓮,各种小罐、盆、壶等。此外还发现一件残磨盘和1件残磨棒。证明已用臼杵加工谷物,效率提高,也反映了当时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在生产工具中,有一些用燧石制作的细石器,有镞、矛形器、刮削器等,其中石镞的形制规整,主体部分为或长或短的等腰三角形,多为凹底,少数有铤。 ====(三)庙子沟文化==== 据考古发掘,在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乌拉哈乌拉乡庙子沟南西坡上发现一处原始人类聚居遗址,遗址南依丰镇丘陵,北临黄旗海。距今大约5500—5000年左右,属仰韶文化晚期阶段。该文化面貌具有地方性文化特征,被命名为庙子沟文化。 该遗址于1985—1987年曾连续三次进行了大面积的发掘,共清理出房址51座,窑穴(灰坑)132个,墓葬43座,出土陶器、石器、骨器等1000余件。房址为半地穴式建筑,均面东背西,南北成排分布,平面呈圆角长方形,进深大于间宽,多为木骨泥墙建筑,居住面用黄白色草拌泥抹成,坚硬平整,室内正中进门处设有一个圆角方形灶坑;墙内侧一般设有5—9个柱洞,门道有斜坡式或阶梯式2种。房内四角一般设有窑穴,灰坑主要有长方形和圆形两种。墓葬交错散布于房址周围,墓坑分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和圆形袋状穴两种,多为单人葬,侧身曲肢十分流行,特别是袋形穴和灶坑内未成年的个体几乎折叠在一起,合葬墓中较为零乱,无一定头向和形式。随葬品数量不等,多者10余件,少则仅几块陶片,幼儿和女姓有的佩带有环饰和螺蚌类装饰品。 出土的陶器中有夹砂、泥质、砂质三类,陶色以红褐陶数量最多,灰陶和红陶次之,黑陶极少。纹饰以绳纹为主,其次是附加堆纹,还有少量的戳印纹、划纹和方格纹。彩绘有红彩、黑彩、紫彩,有的使用内彩和复彩,彩绘图案是网格、三角、鱼鳞和平行曲线组成的几何纹图案,皆为手工制作。器形有罐、钵、盆、漏斗、碗、器盖、环、纺轮等。石器多为磨制,少量为琢制,主要有长方形穿孔石铲和窄刃石斧,长方形穿孔石刀,梯形石锛、凿、磨盘、磨棒、璧、纺轮、环、镞等,骨器皆用动物骨骼加工而成,有骨柄石刃刀,槽形锥状器、锥、簪、骨片等。 与庙子沟文化处于同一时期的古人类聚落遗址还有大坝沟遗址,该遗址位于察右前旗土贵乌拉沟口子村南0.5公里的山坡上,遗址形成的年代为距今约5500—5000年左右。经考古发掘,发现房址45座,灰坑129座。房址均为半地穴式,其形制有间宽大于进深和进深大于间宽两种。房中央多设双灶,单灶以圆形为主,有少量的方形灶,灶边和半地穴墙壁内侧均有柱洞,数量少的3—4个,多的7—8个。居住面由黄黏土与料碴石碎面混合铺垫而成,厚2—4厘米,表面呈黄白色,内呈灰白色,为坚硬的片状结构。居住面下垫有厚约8—10厘米黑砂土。门道均朝东或东南方向。灰坑多分布在房址的周围,个别置于房内一角,形制多为方形,少量的为圆形,坑壁加工整齐,坑底平整。遗址内出土遗物以陶器、石器为主,有少量的骨、角器。陶器多为生活用具,主要有小口双耳罐、平口罐、筒形罐,以泥质灰陶和夹砂灰褐陶为主。有少量的彩陶和黑陶,有小口双耳壶、双耳罐、敛口曲(折)腹钵等。有用于生产活动的陶刀和纺轮装饰的陶环等。石器多为磨制石器,少量为琢制石器。生产工具有斧、刀、凿、磨盘、磨棒等。骨器均经磨制,有锥、簪等。 这些出土物代表了今乌兰察布地区相当于中原仰韶文化晚期时代的原始文化,反映出这个地区与中原地区和燕山以北等地文化的密切关系,但又有其鲜明的特征。 ====(四)老虎山文化==== 老虎山文化遗址包括西白玉山遗址、面坡遗址、老虎山遗址、板城遗址、园子沟遗址、大庙坡遗址,年代约距今4500——4300年,以老虎山和园子沟遗址为典型代表。这一时期,已经掌握了石砌围墙技术的红山文化的居民群西进,与仰韶文化系统末期的小口尖底瓶人群融合,创造了新的人类文明,凉城县的老虎山遗址面积最大、石围墙保存较好,且具有代表性。六个遗址正式发掘4395.25平方米,加上清理近万平米。发现房址229座(正式发掘84座,清理159座,探查56座)。房屋形制,早期明显是继承了海生不浪文化的建筑传统。如老虎山的一座房屋平面呈圆角方形,进深和间宽略等,圆形地面灶居中,上铺石板,西壁正中用石板围成坑灶。灶址的变化与炊具有关。居住面上垫一层黑砂土,下垫一层细砂土,以防潮湿。在进门拐角处还有一窑穴。晚期的半地穴式房址,仿窑洞式形制,其平面多呈“凸”字形,门道及前壁前突,一般进深小于间宽。在黄土堆积较厚的地区,则流行窑洞式房子。如园子沟的房址均呈“凸”字形,早期的进深大于间宽,晚期的进深小于间宽,前宽后窄,其前突部分缩短。进深与间宽的早晚变化,反映了建筑技术的提高。居住面的墙壁先抹一层草拌泥,然后再抹白灰面。圆形地面灶居中,有的灶在其周围还画一圈描彩。其中最讲究的房址,前有灶室,后有卧室。因此,中国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高度评价说:“现在历史教科书上的半坡文化是土房矮屋,而凉城的老虎山、园子沟文化是高楼大厦,它们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曙光”。这一文化的标志是石城聚落群和三空袋足器的出现,被命名为老虎山文化。 虎山文化遗存出土陶器1100件,其中可以复原的陶器261件。根据园子沟的各段房址内的出土品统计表明,夹砂陶占绝大数。陶器的颜色有灰陶、褐陶和黑陶。以灰陶最多,并从早至晚数量递增,显示出烧制火候逐渐提高。陶器的纹饰有蓝纹、绳纹、方格纹和附加堆纹等。素面陶从早至晚逐渐减少,磨光陶则呈渐增趋势。蓝纹和绳纹从早至晚亦呈逐渐增加的趋势。陶器的器形有斝和斝式鬲、素面夹砂罐、绳纹夹砂罐、直壁缸、敛口瓮、高领蓝纹罐、尊、钵、斜腹盆和豆等。此外,发掘墓葬11座,出土石器417件,骨器29件。 老虎山文化中三袋足斝式鬲和甗的出现,改变了前一个时期完全以平底器作为炊具的局面,显示了划时代的变革,鬲文化成为中华文明的象征之一,石城聚落群为城市的起源提供了实物资料。其中老虎山遗址被列为内蒙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老虎山文化石城聚落群和斝式鬲诞生后,向南沿汾河谷地南下占有晋中盆地以北地区,再向南直接影响了“陶寺古国”文化的出现,向东经张家口地区影响到了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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